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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出台《残工委成员单位落实临发21号文件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发〔2009〕21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职责分工》和《关于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落实鲁发〔2009〕12号文件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分工的通知》,临沂市制定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落实临发21号文件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分工》

该《职责分工》将《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发〔2010〕21号)的任务目标进行了细解。将《实施意见》中的“明确目标要求,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加强社会保障,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优化社会环境,实现‘平等、参与、共享’”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五大部分,二十三小条内容细化到40个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了切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随同《职责分工》一并下发。

该《职责分工》和《实施方案》的出台,明确了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在落实临发21号文件,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分工,提出了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的具体要求,为全面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临沂市残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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