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构建全覆盖组织网络 实现“整村赶平均”目标

沂水县残联  邵  冰

 

摘要: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却在残疾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康。农村残疾人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瓶颈”。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网络,解决有人干事、有人理事的问题,同时因地制宜,因人而宜,积极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从而使残疾人生活水平逐步赶上所在村平均水平,是切实帮助残疾人奔康致富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全覆盖;基层残疾人组织;整村赶平均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而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却在残疾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康。因此,农村残疾人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瓶颈”。近年来,革命老区沂水县在构建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网络、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赶上所在村平均水平”工程(简称“整村赶平均”工程)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实现组织全覆盖

沂水县位于沂蒙老区,是个山区农业大县,辖19个乡镇,1042个行政村,总面积2434.8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111.2万人,现有各类残疾人7.16万人,占总人口的6.46%。就是这样一个残疾人比例较高、残疾人数量较多的人口大县,以前在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以及假肢装配等工作中,往往是报名的人数很少,而实际需要这方面服务的残疾人却很多。市、县残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到了乡镇、村居就止步了,大量的残疾人基层工作到乡镇、村居就没有人去抓,其症结就在于基层残疾人组织资源的缺失。而基层残疾人组织资源的缺失,使得残联系统缺乏独立完成任务、履行职能的组织网络和干部队伍的支持,残联系统的一些业务工作要依靠其他部门。而一旦丢了拐棍,残疾人工作则寸步难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固网强军”,实际上就是解决有人干事、有人理事的问题。为此,沂水县委、县政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范畴,重点在完善一个设施、抓好两个环节、强化三种职能上下功夫,整体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一)“完善一个设施”

要想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必须建设一所集办公、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康复训练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努力搭建为残疾人服务的平台。沂水县政府投入400余万元建成的2543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完全按照县级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开设康复服务部、康复训练室、劳动就业服务部、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文体活动室等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咨询、康复训练、职业介绍、信访接待、办理残疾人证等一系列服务。在此基础上,沂水县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乡镇残联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先后投资30余万元,为各乡镇残联配备了微机、打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橱、沙发等办公用品用具,切实改善了乡镇残联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提高了办事效率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二)“抓好两个环节”

一是切实抓好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建设。严格按照中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乡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立了县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残人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亲友协会,建立了县、乡残联、“沂蒙阳光”助残志愿者联络中心(站)和残疾人服务社;重新理顺了县残联内设机构,设立了组织联络部、维权部、教育就业部、康复部、宣传文体部和办公室等六个部室,进一步明确了各部室职责;乡镇残联设立了专门办公室,明确了专职残联理事长,并由县人事局公布为正股级干部。在此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9名残疾人专职干事,协助乡镇残联理事长工作,县财政列支资金为残疾人专职干事每月发放600元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从而真正做到了专职干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专职人员编制和待遇、工作职责、办公经费、规章制度、服务载体和工作网络平台“九落实”。工作中,切实做到“四健全”,即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扶残助残政策、健全基层残疾人工作方法、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全县1042个行政村均按照“三明确(明确村残协成立的程序、明确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必须做好的十件事、明确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待遇)、三建立(建立村级残协工作制度、建立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服务阵地)、一延伸(即将村残协组织网络延伸到村民小组,在村民小组设立残疾人工作小组,负责本小组残疾人工作的开展)”标准建立了残疾人协会,设立了残疾人专职委员,从而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体系。同时,县财政列支资金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了误工补贴(对1000人以下的村居(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每人每月补贴20元,1000人到2000人的补贴30元,2000人以上的补贴40元)。在实际工作和干部管理中,乡镇将残疾人专职干事与公职人员一样看待、一样使用、一样管理,将残疾人专职委员与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同样看待、同样管理、同样使用。全县残疾人组织建设真正达到了中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和残疾人组织工作“网络无缝隙、岗责无缺位、待遇有保障、管理有机制”的目标,确保了残联组织与广大残疾人的“零距离”接触,形成了基层残疾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广大残疾人有苦有难有处找、有处说、有人解决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抓好制度建设,规范乡镇残疾人工作。为确保各项残疾人工作正常运转,县残联制定了乡镇残联理事长工作职责、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信访接待制度、联系残疾人制度、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考核奖惩制度等等,明确了乡镇残联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其人员分工、工作职责、残疾人组织网络、残疾人基本情况等全部装裱上墙,做到了工作职责、目标清清楚楚、一目了然,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三种职能”

一是强化代表职能。加强了对乡镇残联理事长、专职干事和村残疾人协会成员的“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教育。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总结和安排部署残疾人工作,不定期举办乡镇分管领导、残联理事长、专职干事及专职委员培训班,讲解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组织残联理事长、专职干事、专职委员现场观摩,使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在交流中相互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创新工作理念,激发工作热情。近年来,沂水县共采取以会代训、专门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举办培训班40余期,培训人数达2400余人次,提升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服务职能。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农村残疾人,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沂水县在乡镇残疾人工作者中全面推广“一访(坚持每月到重度、多重或贫困残疾人家中进行一次家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三帮(对思想有包袱的残疾人进行谈心,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帮助残疾人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围绕“整村赶平均”工程监测指标,帮助残疾人一个指标一个指标的分析和推进,逐步脱贫致富)、两见面(坚持与村干部见面,了解该村残疾人情况和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情况;坚持与残疾人亲属和监护人见面,了解其生活情况)”的工作方法。同时搞好走访慰问和残疾人求助登记等工作,做到事实准确,内容详实;认真听取残疾人的呼声和意见,帮助他们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扶助他们走上致富道路,为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搭建服务平台。三是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好了残疾人登记表、贫困残疾人登记表、助残志愿者名册、残疾人就业登记册等登记造册工作,建立规范了残疾人档案,对各类残疾人均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

二、建章立制,全力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

由于残疾人某些劳动能力的障碍或缺失,致使其生活水平大都低于本村平均生活水平。2008年以来,沂水县根据临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了农村残疾人生活水平“整村赶平均”工程。沂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农村残疾人生活水平“整村赶平均”工程的通知》,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80%以上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住房条件等指标,赶上或超过所在村平均水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基本得到改造,残疾人康复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坚持的原则

根据临沂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残联关于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的总体部署,沂水县在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中坚持了以下三个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实质上是解决农村残疾人的脱贫致富问题,涉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把工程的实施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督考核,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鼓励发动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献计献策,共同推动工程深入开展。

2、坚持因户而异、分类施策的原则。区别残疾人家庭所在村和家庭的不同情况,采取“一村一计、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以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为根本目标,根据资源条件、经济基础和市场需求,发掘致富项目,宜种则种,宜养则养,鼓励各乡镇、各村居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讲求实效,不搞一刀切。

3、坚持扶贫开发和特殊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实施开发式扶贫,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扶持其发展致富项目,依靠自己的劳动增收致富;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和“三无”残疾人等特殊贫困家庭,加大社会保障和救助力度,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在确保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生活水平。

(二) 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的主要举措

沂水县在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1、落实政策,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扶持保障力度。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在残疾人教育就业、医疗康复、低保、加入新农合、危房改造、扶贫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真正得到实惠。在社会保障方面,实施分类施保。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门由政府从社会救助金中足额代缴;对加入新农合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特殊困难家庭和重病残疾人患者,按规定报销后确有困难的,可适当给予医疗救助。在康复方面,将白内障复明、精神病治疗、康复训练等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医疗报销范围;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行免费早期抢救性康复训练和救助;从2010年起,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康复经费,2011年达到0.8元,2012年达到1.0元;对全县适合手术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2010年完成“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任务。在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方面,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纳入统一的筹资渠道,到2012年在全县基本消除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在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按规定免缴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给予培训补贴,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民情的扶残助残政策,加大对残疾人的扶持保障力度。

2、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整村赶平均”工程的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的争取力度,主要用于“整村赶平均”工程,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和发展“种养加”等致富项目;积极动员社会捐款捐物。加大“整村赶平均”工程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实施。通过多助一、强带弱、富帮穷和充分发挥助残志愿者的作用,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

3、强化培训,增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将农村残疾人技术技能培训纳入扶贫、农业、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范围,并鼓励用工单位开展面向农村残疾人的定向、订单培训,促进就业。开展农村残疾人富脑送技活动,实施“沂蒙阳光”技能人才培训计划,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修鞋师(修伞、配钥匙)、盲人按摩师、三车维修师(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小家电维修师等“沂蒙阳光”技能培训,并加强种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教知识送技术,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为参加培训的学员赠送创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安排创业场地,使学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生活水平。

4、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农村残疾人的能力。依托基层残疾人组织,建立推进“整村赶平均”工程的工作队伍。通过加强“整村赶平均”工程有关知识的培训,使乡镇残疾人专职干事、村残协专职委员提高了整体素养,为“整村赶平均”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行一村一档,一户一表,加强监测,随时掌握残疾人家庭赶平均进度;依托县、乡建立的残疾人服务社,对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加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有效地促进残疾人脱贫致富;依托各级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优化人员结构,落实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依托县、乡、村设立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服务站和康复指导站,并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农村医疗资源,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同时加强专业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指导等方面的服务。

工程实施以来,沂水县已扶持569名贫困残疾人赶上了本村平均生活水平,使2000余户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整村赶平均”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中央7号文件、山东省委12号文件和临沂市委21号文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加快了残疾人奔康致富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对构建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网络、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的思考

(一)要重视对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整村赶平均”工程的研究

近年来,各地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积累了不少经验,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探索,从而不断掌握新形势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发展。“整村赶平均”工程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施的切合农村实际的帮扶带领残疾人奔小康的系统工程。要将涉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基本生活物品等六大类16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具体化,研究各项指标的监测评估办法,帮助残疾人逐步提高并赶上所在村生活水平。

(二)要在建立有利于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确保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健康持久发展,确保“整村赶平均”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靠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沂水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对县、乡(镇)、村(居)三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沂水县乡镇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残疾人工作情况,有效调动了基层推进残疾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步实现残疾人工作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各乡镇也相应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对村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解聘续聘和发放补助的重要依据。为使“整村赶平均”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沂水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强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程实施和落实情况,对各乡镇年度目标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年度方案制定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帮扶资金投入情况,工程实施进度情况,“整村赶平均”各项指标增长情况等,每年年底进行通报。

(三)要加大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整村赶平均”工程的经费投入

经费紧张已成为制约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整村赶平均”工程实施的重要因素,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要加大经费投入,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没有经费投入将会有名无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拓展经费保障渠道,以“组织全覆盖”为突破口,以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为手段,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四)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在残疾人工作中,有的县、乡残联领导,存在着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思路不清、要求不清、标准不清、办法不清的现象;有的基层同志存在着畏难情绪,有等政策、靠领导、要条件的现象,缺少创新意识和创新勇气。因此,要加强教育引导和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基层残联领导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抓好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素质和能力。要加下力抓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规范选聘办法,严格日常管理,保证把优秀残疾人选聘为专职委员。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包括学历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素质和能力。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支持、帮助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共享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只有坚定不移的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以“组织全覆盖”为突破口,以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为手段,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帮助残疾人奔康致富,构建全面和谐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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