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申领残疾人就业扶持补贴的公告
市直各用人企业:
为切实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扶持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49号)文件精神,现对2017年超比例安置、按规定组织残疾人培训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和扶持。
超比例安置用人单位分为一般用人单位和集中就业单位,其中一般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是指应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实际安置2人以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超比例安置是指应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在职职工总数的25%,且实际安置10人以上。单位按规定组织残疾人培训是指组织10人以上规模的岗前技能培训。
超比例安置用人单位,须提供本年度11月份在职职工缴纳社保及工资凭证,本年度安置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月份及11月份缴纳社保及工资凭证的原件、复印件。按规定组织残疾人培训的用人单位,须提供本年度安置10人以上残疾人职工的残疾人证、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原件、复印件,组织培训的相关资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并在市直直属地方税务局报税的用人单位,于12月1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市残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相关文件资料可以登录临沂市残联网站(http://www.okbjp.com/)通知公告栏下载或拨打咨询电话8100775。
特此公告。
det365中文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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